2008年海外僑胞第二代推銷台灣貿易尖兵培訓班

 

︻本報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為配合經濟部「推銷台灣計畫」,透過國內專家學者講授國際貿易專業等課程,及參訪國內知名企業,並由業者實務經驗分享,培訓海外僑胞第二代青年成為國際貿易尖兵,協助拓銷台灣產品至海外市場,特訂於9732315(14)在台灣 (地點由承辦單位規劃)辦理「2008年海外僑胞第二代推銷台灣貿易尖兵培訓班年齡35歲以下之台裔青年(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品學兼優,具英文及華語聽、說能力),且近兩年未曾參加僑委會開辦經貿研習班(兩年內曾參加者,須全部自費)。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薦報僑務委員會審核錄取者得返國參加研習。

 

該培訓班自9732(星期日)至15日(星期六),為期14(32下午報到,314結訓,39日星期日自由活動)研習國際貿易專業課程,輔以國際行銷談判溝通技巧等課程與實習,並配合國內傑出企業家演講,增進事業競爭力;另參訪國內知名中小企業,並與業者經驗實務交流,拓展商機(全程以中、英語雙語授課及使用英文講義)

 

培訓期間學員之學雜費、膳宿及交通由僑務委員會負擔,其餘往返機票、機場至培訓會場之交通及其餘費用均由學員自理。學員應全程參加研習課程,並遵守本研習班「學員上課須知」相關規定,研習結束後由僑委會頒給結業證書。培訓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培訓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不論有無正當理由,一律不發給結業證書

 

學員報到時,僑委會委託承辦單位代收學員全程參加研習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於課程結束無息發還,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經僑委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得視情節通知退訓。

 

有關海外僑胞第二代推銷台灣貿易尖兵培訓班報名日期由即日起至21截止,索取報名表者請逕(e-maillinal@houstonocac.org),或洽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電話:713-789-4995108小姐。